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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自己有特殊意義的照片才會放在相框裡。

仔細一想,放在相框裡的照片應該都有這層定義吧。


這是我在最近,發現我已漸漸遺忘她時,才察覺到的。

說遺忘也不盡然,該說是大家口中說的,沒了那份感覺吧。

所以她已漸漸成為回憶。

默默的放在相框裡,靜靜的在我心裡有了一個角落。

這樣就好吧。我覺得不可能再有甚麼發展了。


相框裡的她的照片,永遠是在頂樓上的她的側臉。

我會好好珍藏的。


說我只有這麼一個相框,一張照片嗎?

沒啦。我有不少相框,不少照片啦。

那為什麼不放在相本裡呢?

感覺放在一起很奇怪吧。如果照片放在相本,我就沒辦法一轉頭就看到,一翻頁就找到吧。

所以我還是喜歡放相框。純粹個人偏好。


希望能用這麼多的句點,鄭重的做一個結束。


再說說相關事情吧。

對我而言,沒有感情上的起伏,可說是就沒有任何文字上的靈感,

所以保持一個"類戀愛"的心情,我的頭腦才比較會有活化的狀態。

哇,那這麼說,不就得常談戀愛,找對象囉?

所以我常慶幸我不是甚麼作家還是文字工作者......

否則會很累人,又可笑。

只是偶爾會很苦惱,心裡有些話卻很難表達,

雖然我很喜歡看書,文字上的表達也尚稱隨心所欲,

但是缺乏一個靈感,沒有主體,我就會覺得表達出的語詞只是華麗的文藻,空殼罷了。

所以我很重視靈感,動機,欲望這一類的事。

所以我也很羨慕我很喜歡的一位日本女歌手,中島美雪,

她曾經說:(前略)那並不是次數的問題,而是執念深度的問題。被甩一次也可以寫一百首歌。雖然失戀一百次寫一百首歌的人也存在,但我想那效率似乎不好......

嗯,希望能一點一滴的到達她的境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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