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禮拜吃飯咬到下嘴唇,

咬到當下,心想完了,接下來這一兩個禮拜將會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了啦,

因為我都咬出經驗了。

過了約兩天,上下牙齒在下嘴唇留下的兩個齒痕,已擴大成面積分別是小飯粒和大飯粒的大小了,

食不知味,喝水不如叫我去死,每次講話都要忍耐著唉唉叫的情緒...

這樣的情況每天都在持續著。


這不是第一次咬到,雖說每個人或多或少都要咬到自己嘴巴的經驗,

但我的經驗,我敢拍胸脯保證,絕對比別人多個兩倍。(這有甚麼好拍胸脯的呀)

大概我有個像Louis Armstrong般的厚嘴唇,特別容易去咬到吧。


家裡也有治療口腔糜爛的藥,但家裡最近在整修,家具滿滿的堆在沒施工到的兩個房間,

實在有夠懶得給它找;

想起之前耳鼻喉科醫生說,傷口會癒合的慢,是因為傷口上有膿的關係,

黃黃的那些就是;

理論上,去除掉膿,保持傷口清潔,就可以恢復的比較快,

但那痛苦...呵呵呵,光想到就頭皮發麻,

所以醫生說塗藥就好了。

不過最好呢,上藥之前用棉花棒把膿擦掉,這樣還是最好;

當然你也可以塗碘酒,醫生說,不過更痛。

前天我沒那麼想不開,我只拿了棉花棒把膿擦掉,

......

相信我,那痛苦讓你清清楚楚的知道,你還活著,

只有活著才有這樣的痛苦呀。


咬了那麼多次,說也奇怪,嘴唇口腔舌頭都沒留下過疤痕,

痛了那麼多次,說也奇怪,一定還會有下次,

所以沒錯,

人,是會不斷重覆以往的過錯的。










在感情上,明知不可為而為之,

只因喜歡那樣的心情,

反正還沒受傷嘛,只是想懷抱那樣的感覺;

痛的時候呢?

真的不能去怪罪任何人事物,

全是自己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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